3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實施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勵企業創新,促進產業升級。
會議指出,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更好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更多運用市場化、公平普惠激勵政策,撬動企業和全社會增加研發投入,增強經濟發展后勁,促進經濟結構優化。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斷加大,有力促進了企業創新。
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支持企業創新有關舉措,會議決定:
1. 今年1月1日起,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當于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實施這項政策,預計可在去年減稅超過3600億元基礎上,今年再為企業新增減稅800億元。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結構性減稅中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
2. 改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
同時,要研究對科技研發服務企業、“雙創”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
會議要求,要加強政策宣介解讀,優化辦稅服務,精簡審核流程,提高企業享受政策便利度,把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