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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為用能單位投資建設壓縮空氣系統的基本要求、合作原則、工作流程、技術要求、管理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項目的調研、踏勘、檢測、方案設計、投資建設、運維管理綜合服務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略)
3 術語和定義
GB/T 2589、GB/T 15316、GB/T 16665、GB 17167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項目的設計、建造,應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
4.2 壓縮空氣系統采用的技術和產品,應符合國家、地方現行標準規定,主要設備應當通過國家批準的認證機構的產品認證。
4.3 在安全、高效、可靠的前提下,宜優先采用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4.4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應滿足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技術要求,能夠滿足用能單位的生產用氣需求。
4.5 對于既有項目,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包括前期調研、踏勘、檢測、方案設計、投資建設、運維管理等綜合服務;對于新建項目,應包括方案設計、施工、運維管理等綜合服務。
4.6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工作流程一般包括壓縮空氣供應站能效檢測、物聯網節能診斷、站房升級改造、智能化運維及費用結算。
4.7 通過對用能單位的壓縮空氣系統進行踏勘、整體用氣區間的精檢,掌握壓縮空氣系統的能耗水平、設備運行狀況。
4.8 通過物聯網監控云管理平臺,分析出能耗浪費根源,實現實時監測的數字化運維管理。
4.9 系統應根據用氣規律和狀態,對供氣端進行實時動態匹配,使壓縮空氣供應系統運行在最佳能效狀態,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節能效果。
4.10 通過合同約定的“氣耗單價×用氣量”的結算方式,為用能單位提供安全、高效、潔凈的壓縮空氣節能的解決方案。
5 合作原則
5.1 實施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項目,應當遵循保障安全穩定的用氣需求、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行成本、減少碳排放的原則。
5.2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壓縮空氣系統,服務期內壓縮空氣系統所屬設備及關聯設施等產權歸屬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所有。
5.3 在運維過程中,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應根據客戶用氣需求進行精準匹配,實現動態節能。
6 工作流程
6.1 前期調研
6.1.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與用能單位就壓縮空氣的使用要求、能源費、運維費、折舊費及電價等基本情況進行交流。
6.1.2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向用能單位說明壓縮空氣節能潛力,明確合作意向。
6.2 現場踏勘
6.2.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對用能單位設備系統進行初步踏勘。
6.2.2 確定動力系統、凈化系統、循環水系統、計量管理系統及末端用氣使用要求等信息。
6.2.3 收集設備銘牌參數、運行數據、設置參數、供氣量、系統能效等系統基本信息。
6.2.4 分析既有空壓站能效水平,提出優化方案。
6.2.5 預估投資規模、投資回報率,撰寫統計報告。
6.2.6 填寫現場踏勘信息采集表,采集表可參考表A.1。
6.3 壓縮空氣系統整體檢測
空氣壓縮機組及供氣系統節能監測應符合GB/T 16665相關規定。
6.4 制定壓縮空氣系統供應方案
6.4.1 根據前期采集數據,計算當前壓縮空氣系統對應的能效等級。
6.4.2 分析壓縮空氣系統能效現狀,選型適合的動力設備、凈化系統設備、循環水系統設備,制定技術解決方案和建設方案。選型技術要求見7.1。
6.5 確定合作模式,簽訂合同
6.5.1 根據壓縮空氣使用情況、供方投資成本、運維成本進行計算,供需雙方確定最終售氣價格。
6.5.2 簽訂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5-20年。
6.6 智能化運維
6.6.1 實時監控設備運行,對壓縮空氣用量及能源消耗進行統計。
6.6.2 科學制定運維管理方案,實現壓縮空氣系統的精細化管理。
6.7 費用結算
根據壓縮空氣實際用量及約定核算方式,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費用結算。
7 技術要求
7.1 設備選型
7.1.1 空氣壓縮機選型
結合企業生產情況和總用氣量需求,確定空氣壓縮機的數量和功率,通常要考慮10%~20%的余量備用。
7.1.2 后處理設備選型
根據現場用氣品質要求,配備冷凍式干燥機或吸附式干燥機。對于吸附式干燥的系統,宜選擇零氣耗吸附式干燥后處理設備。在對應的壓縮空氣排氣工況條件下,需要留有10%的余量。
7.1.3 循環水系統設備選型
7.1.3.1 循環水設備選型包括冷卻塔選型和水泵選型。
7.1.3.2 冷卻塔選型應考慮系統整體循環水量、當地氣候條件、最高溫度、濕度、濕球溫度等。夏季最熱月冷卻塔循環水溫度應不高于32℃。
7.1.3.3 循環水泵選型應綜合考慮供水水壓、流量、溫度等。
7.1.4 計量系統設備選型
計量系統設備選型需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滿足最小流量下限、流量計壓損、壓縮空氣含水量、流量計前后直段安裝距離等要求。
7.1.5 管網設備優化
根據客戶現場生產情況,對管網設備進行分段式優化管理。在每個生產區間,安裝壓力傳感器。在主管網安裝露點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如有需求可在每個區間段安裝穩流單元。
7.2 數據采集
壓縮空氣供應系統節能監測宜符合GB/T 16665中相關規定。
7.3 物聯網深度分析
7.3.1 壓縮空氣模塊
7.3.1.1 壓縮空氣信息采集系統包括傳感器單元、主控采集單元、數據采集單元、云管理平臺、終端設備。
7.3.1.2 傳感器單元包括壓力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濕度傳感器、露點儀。
7.3.1.3 主控采集單元包括PLC控制單元、數據轉發模塊。
7.3.1.4 數據采集單元包括電度計量表、流量計量表、水量計量表。
7.3.1.5 云管理平臺包括基礎信息采集匯總功能、實時數據展示功能、數據統計功能、分析診斷功能、優化調節功能、第三方數據接口功能。
7.3.1.6 終端設備可包括PC機、手機、平板電腦。
7.3.2 分布式用氣監督模塊
7.3.2.1 通過穩流單元監測和控制流量、壓力變化,確保各個使用點按需供氣。7.3.2.2 在流量變化較大、影響壓力穩定時,通過動態調節閥門的開度,優先保證對生產有影響的用氣 點供氣。
7.3.3 管網輸送模塊 在管網節點上設置傳感器,實時獲取壓力、溫度傳感數據。
7.3.4 循環水模塊(本部分僅適用于水冷機組。)設置循環水模塊,根據溫度變化,智能動態啟停風機、水泵。
7.3.5 能耗計算模塊
7.3.5.1 實時采集電量、氣量、水量能耗數據以及壓縮空氣設備、后處理系統、循環冷卻系統、管網輸送系統數據,并按照天、月、年進行匯總。
7.3.5.2 統計氣電比、統計機組、空壓站輸功效率,比功率應符合GB/T 16665的要求。
7.4 智能化運維
7.4.1 根據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需求,對空壓機進行梯次搭配,配置多種空壓機組運行模式。
7.4.2 遠程監測每天、月的產氣量和電能、循環水的消耗情況。
7.4.3 實現壓縮空氣系統供應歷史能耗查詢,用量趨勢分析及報警提示功能。
7.4.4 壓縮空氣供應系統設備在線數據傳送到云平臺。
7.4.5 根據用氣需求變化,通過自學習算法,不斷優化調整空壓機組運行狀態,實現動態匹配。
7.4.6 動態監測設備運行時間,及時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高效運行。
8 管理要求
8.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管理要求
8.1.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項目履約過程中,壓縮空氣供應的用電、用水、用氣等系統的維護、維修和保養由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承擔。
8.1.2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提供文明、安全、高效、及時、優質的服務。
8.1.3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項目履約中,應實施項目經理責任制、崗位技術負責制、成本核算制和現場管理規范化。貫徹GB/T 19001、GB/T 24001等系列標準,堅持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并保持有效運行。
8.1.4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項目建設和運行符合安全規范。在項目涉及的區域應配置足夠且有效的安防措施,防止非專業人員進入設備運轉區域或違規操作,對重點設備進行火災、漏水、煙霧等重點監控,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對運維人員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和演習。
8.1.5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應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預防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確保生產安全。關鍵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并能正確掌握使用維護職業衛生的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對生產性粉塵、噪音等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員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等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8.2 站房及人員要求
8.2.1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站房宜體現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統一的VI標識,包括站房外墻公司標識以及站內空間設計等。
8.2.2 壓縮空氣系統供應公司的管理人員、運維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明(包括不限于: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證書、電工作業證、壓力容器管理證、高空作業證等),統一著裝、掛牌上崗,管理團隊成員名冊及相應資質資格證書提交至用能單位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