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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聽證公告
(嘉經市監稽告字[2020]1號)
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
由我局立案調查的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長期停業未經營一案,現已調查終結。因涉案企業均查無下落,無法履行聽證告知書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法定程序,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聽證公告如下:
經查明,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連續兩年未履行年報義務,我局執法人員通過掛號信、現場檢查等方式,發現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沒有在經營場所內開展經營活動。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出具的證明文件,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已經處于非正常狀態。
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長期停業未經營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擬對嘉興雅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等134家企業作出如下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涉案企業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要求舉行聽證。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自告知書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134家擬清吊企業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文號清單.docx
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